设为首页
联系我们
加入收藏
 您现在的位置: 广东环保信息网 >> 环保资讯 >> 环保通告 >> 正文  
  资讯法规: | 环保要闻| 环保大事记| 环保通告| 环境监测 | 环境认证| 环境评价 | 国家法规 | 广东法规|国际环境公约|
标准文件:  |水标准 | 大气标准 | 噪音标准| 土壤标准|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| 核与电磁辐射| 生态环境保护 |其它标准|
   
  国家环保总局通报“华夏第一祖龙”违法项目调查结果         
国家环保总局通报“华夏第一祖龙”违法项目调查结果
[ 作者:ZHB    转贴自:ZHB ]
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了对“华夏第一祖龙”项目违法建设的调查结果。他说,近期有媒体刊登“始祖山‘祖龙’项目未环评”的报道后,环保总局高度重视,立即派出调查组赴郑州进行调查。调查发现,该项目确属环评未批先建项目,目前已经停止施工,其环境可行性有待环评后确定。
  
 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,“华夏第一祖龙”违法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始祖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内,项目总投资31118万元。拟建设高29.9米、宽13.8米的龙头,长21916米、高9.9米、宽6.6米的龙身,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结构,配套建设大理石拜祭广场、山门、汉白玉石牌坊、汉白玉九龙玉柱、汉白玉照壁等。目前,已经完成龙身460米和龙头主体建设,并架设了高低压供电线路及配电、供水管线等,其他配套工程均未开始建设。
  
  这位负责人说,2001年底,该项目未履行任何手续即建设开工;2006年12月,因不符合环评审批申报要求,郑州市环保局驳回建设单位呈报的项目商业计划书;2007年3月20日,该项目未继续履行环保手续重新开工。对此,新郑市环保局、郑州市环保局先后下发“责令改正(限期改正)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”,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建,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,否则不得继续施工。目前,项目已经停止建设,施工设施已经部分拆除。
  
  这位负责人表示,该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需经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确定,若评估结果显示其项目环境影响较大,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园内建设,将责令其恢复环境原貌。
  
  这位负责人指出,当地有关部门今后应在项目审批中加强协调,在未落实土地、环保等手续前不予受理或审批;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新建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,严格履行环评手续。特别是针对近年来旅游开发项目建设持续升温的现象,环保部门应当加强监管,及时查处环境违法项目,规划引导开发行为。

 

 

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 环保总局通报赤峰长进糠醛厂落实整改情况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环保总局公布2007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
  • 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关于我们 | 联系我们 | 友情链接 | 版权申明 | 广告服务 | 精英诚聘 | 
    温州网站建设互联网达人网络源点非主流美女宫心计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Copyright© 2005-2008        网站运营:广东环保信息网        页面执行时间:31.25毫秒
    国家信息产业部粤ICP备05059586号  
    技术支持:广东环保信息网网络技术中心